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对《我市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对象认定标准》问题的说明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我市调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消息,出自于我局网站---房改住建频道的局内动态栏目,属于不实消息。该消息所反映的内容目前只是我局内部为盘活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的调研课题,仍在探讨和研究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误传至局网公布,给各方造成了误会和不便,对此我局深表歉意。http;//www.law110.com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http;//www.law110.com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文章搜索
本站服务项目
推荐房产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州房产律师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州房产律师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专业房产律师 ---- 杨永斌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