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工行同时陷入假按揭案 假按揭曾是潜规则

共有评论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31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从没买过房的李大姐近日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被告知自己拖欠了银行两套房共100多万元的贷款。李大姐一下傻了……和李大姐一样“傻眼”的还有30多人,这些人都是北京中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或前员工,他们加在一起涉及贷款金额达5400多万元──建行3200多万元假按揭,工行2200万元假按揭。两起假按揭案涉及的当事人中,大部分是重叠的。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将把涉及盛鑫嘉园的两起假按揭案合并立案。而工行此前已经就此起诉,西城法院给中盛鑫公司部分职工下发了执行通知。       据《北京青年报》38人拖欠建行3200万房贷   “房主”此前从不知道有建行贷款买房之事   盛鑫嘉园是中盛鑫公司开发的。假按揭应该发生在五六年前。在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曾在中盛鑫公司工作过的“房主”赵先生向记者展示了2006年7月15日建行对他的起诉状。    原告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第一被告是赵先生,第二被告为北京中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同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18万元。   事实与理由是:2000年9月25日,建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与二被告签订了盛鑫嘉园两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赵先生向城建支行借款144.6万元,期限20年。而自2004年11月起再没有按月还款,现已超过六个月,构成违约,且所购房屋也没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原告提起诉讼。   赵先生一再向记者表示:“我们对此一无所知,我们不但没买过房,也从没在建行购房合同上签过字。再说,这五六年时间,也从来没有人催我交过款。”赵先生等人表示,所谓的购房首付及欠款发生前的月供都是公司付的。只不过2003年12月,公司出现了变故,公司领导涉案被抓,新来的领导接管公司后,一直还到了2004年9月。

共有评论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文章

焦点新闻

我要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匿名:

说明:不能超过250字,游客可发布,请输入验证码,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贷款税费栏目热门文章

贷款税费栏目最新文章

推荐房产律师

本站律师服务项目

相关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