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束
全市10区共发现77177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全国、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在市辖10区开展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调查采取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调查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同时符合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即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
目前调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市辖10区共有84377户居民家庭参加申报,入户调查核实79110户,其中符合调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以下简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占全市符合条件总数的82%
本次调查工作分成前期准备、申报、入户调查核实、数据录入与成果编制四个阶段。
本次住房调查把范围界定为具有广州市10区城镇户籍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详见下表),市辖10区共有84377户居民家庭参加了申报,接受入户调查核实79110户,其中符合调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占入户调查总数的97.6%。 77177户中,以户籍所属区统计,越秀区21835户、荔湾区20330户、海珠区21282户,分别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28.29%、26.34%和27.58%,共占82.21%,呈现出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的特点;其余7区的情况为:白云区2907户,天河区3158户,黄埔区1923户,番禺区2643户,花都区1103户,南沙区1708户,萝岗区288户。以住房保障方式统计,符合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44516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58%,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32661户,占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的42%。
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表
单位:户
序号 | 户籍区 | 户籍与现住址同区 | 户籍与现住址不同区 | 合计 | ||||
申报数 | 调查数 | 申报数 | 调查数 | 申报数 | 调查数 | 符合条件数 | ||
1 | 越秀 | 17913 | 17313 | 5313 | 4973 | 23226 | 22286 | 21835 |
2 | 荔湾 | 19226 | 17875 | 3190 | 2886 | 22416 | 20761 | 20330 |
3 | 海珠 | 22602 | 20596 | 1339 | 1225 | 23941 | 21821 | 21282 |
4 | 天河 | 2944 | 2942 | 356 | 338 | 3300 | 3280 | 3158 |
5 | 白云 | 2947 | 2824 | 205 | 187 | 3152 | 3011 | 2907 |
6 | 黄埔 | 1899 | 1888 | 87 | 86 | 1986 | 1974 | 1923 |
7 | 番禺 | 2779 | 2606 | 64 | 57 | 2843 | 2663 | 2643 |
8 | 花都 | 1142 | 1060 | 164 | 142 | 1306 | 1202 | 1103 |
9 | 南沙 | 1780 | 1736 | 84 | 77 | 1864 | 1813 | 1708 |
10 | 萝岗 | 282 | 243 | 61 | 56 | 343 | 299 | 288 |
合计 | 73514 | 69083 | 10863 | 10027 | 84377 | 79110 | 77177 | |
备注:1)表中的申报数、调查数、符合条件数均根据户籍所属区统计。
2)各区接转空挂户后调查数:越秀区18242户,荔湾区19223户,海珠区23192户,天河区4042户,白云区6383户,黄埔区2052户,番禺区2790户,花都区1112户,南沙区1792户,萝岗区282户,总计79110户。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状况明显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人数为208927人,户均人数为2.71人,从家庭构成上看,小家庭趋势明显,两口之家与三口之家占大部分,其中:两口之家17287户,占有效填答比例(以该项目中有填答的数量为统计基数,不包括缺失值的数量,以下简称有效比例)的22.4%;三口之家为36723户,占有效比例的47.6%;单身人士占有效比例的13.7%。
调查对象年龄多集中在30岁以上,职业状况以打散工、无业、退休为主。在有效填答的72829份调查表中,打散工的比例最大,人数是19029人,占有效比例26.1%;无业 16485人,占有效比例22.6%;退休12048人,占有效比例16.5%,三者合计所占比例达到65.2%,而且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以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为主,有效比例为90.7%。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分布在3000~3999元、4000~4999元、5000~5999元、6000~6999元、7000~7999元五个收入段,占有效比例的40.0%。户均存款与投资合计为23255.98元,家庭人均存款与投资类资产为8776.27元。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还发现残疾、重症、因离婚或丧偶导致的单亲家庭、患精神病、智障、劳改判刑等特殊家庭3837户,这些家庭因为特殊原因导致贫困,不仅缺乏谋生的能力,而且需要治疗和护理等,负担很重,成为最弱势的群体,是住房保障与社会保障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调查对象中共有1933户不符合本次调查条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这些家庭进行甄别,确定有实际困难的家庭511户,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多处于18287~21800元之间,比例为55%,超过21800元之后,分布急剧减少。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以承租和借住为主
全市符合调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7177户,同住总人数为300672人,同住成员平均数为3.9人,现住房面积共有313.6493万平方米,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为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拥有率偏低且面积偏小,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有7000户,占9.1%,户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住房性质以承租公房和房改房为主,共有45007户,占有效比例的58.3%,其中承租市直管公房的最多,有18624户,占24.1%;承租单位自管公房的有12121户,占15.7%;房改房14262户,占18.5%。
现住房的住房结构以框架和混合居多。户型以1~2房为主,其中1房为41475户,占有效比例的61%,2房为20364户,占29.9%,合计占有效比例的90.9%;其中以市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户型最小,在15719套市直管公房中,户型为1房的有12874套,占81.9%,在10182套单位自管公房中,户型为1房的有7602套,占74.7%,不利于整个家庭的使用。
调查对象现住房的总层数以9层以下为主,占有效比例的96.3%,其中9层住宅占有效比例的20.5%(据此判断这些房子至少有10年以上的楼龄),还有33.6%的人居住在平房(1层住房)、低层住宅(2层、3层),这些住房的楼龄往往比多层住宅还要长,住房状况还要差些。
楼龄在30年及以上的住房占有效比例的33.94%,1980年以后竣工的有30411户,占有效比例的66.1%。现住房成套率偏低,具备独立厨厕的住宅有50343户,占有效比例的66.3%;没有独立厨厕的住房有25589户,占有效比例的33.7%。在各类住房中,承租公房的成套率最低,在有效填答的30432户承租公房家庭中,有16298户没有独立厨厕,占有效比例的53.6%。
现住房为两套住房的家庭有2019户,占了符合条件调查对象的2.6%(此处“第二套住房”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产权拥有,而是包含了自有、承租、借住住房)。第二套住房多来源于承租,有1070户,占有效比例的53%;用作自住的比例最高,有888户家庭选择自住,占有效比例的47.56%;第二套住房性质多是公房,其中承租市直管公房522户,承租单位自管公房224户,占有效比例的39%。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多希望就近解决住房问题,在建的新社区中首选大塘新社区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的主要原因是无房,有47045户选择,占有效比例的61.6%,其次是改善居住条件,有27032户选择,占有效比例的35%。
调查显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住房保障方式受收入、是否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借住等因素影响,同时希望政府提供“想租想买、先租后买、先买后租、政府免费提供住房和承租公房”等多种保障方式,反映出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存在购房意念较强但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也进一步说明了群众对政府住房保障方式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期盼。
调查发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现住区域的认同感、归属感非常高,就近居住的愿望非常迫切,强烈希望能够在原居住区域购房或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在购房需求方面,购房区域集中在海珠、越秀、荔湾、白云、天河等区,共有26747户,占有效比例的84.77%;需要的户型以两房为主,有20957户,占有效比例的66.7%;能接受的最小建筑面积以
在租房需求方面,区域意向集中在海珠、荔湾、越秀和白云区,四区合计共有41180户,有效比例为90.6%,所需租房的最小面积在
市政府将以需定供,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一是立足于我市实际,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现状和需求,进一步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继续采取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创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模式,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申购分配工作。
二是根据调查成果,按照以需定供的原则,经过科学分析和测算,编制了《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并制定了惠民66条补充意见,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五年住房保障的发展目标。2008年至2012年新开工建设不少于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在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2008年全市登记在册的77177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扩大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确保实现城市双特困户“当年新增,当年解决”,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200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发现的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为实现近期目标,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已制定出详细工作方案:主要通过利用现有可以使用的廉租房源、在直管公房中挖潜、发放租赁补贴等形式,由市区分工负责联动,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部解决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
三是进一步落实土地优先储备供应和财政性资金倾斜保障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力求将新建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安排在交通、教育、医疗等市政配套成熟的区域,注重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创新开发建设模式,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多方式、多渠道加快筹集房源;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倾斜投入的保障机制,从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个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优先安排机制。
四是进一步夯实住房保障基础工作。通过这次调查,我市全面摸清了全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获取了这些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意向和经济承受能力等重要一手数据,建立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下一步将在进一步校验数据和完善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模式,实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的日常动态量化管理,建立住房保障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衷心感谢媒体对住房调查的支持和配合!

谢晓丹局长介绍新社区建设

市住房保障办易松翠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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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 ---- 杨永斌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