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耕地红线 节约集约用地 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寄语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
今天是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主题为“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切实增强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紧迫感,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把土地闸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也将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摆上当前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明确提出了征地“三条红线”和建设用地“六个一律不批”,并通过每年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确保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到实处。广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对我市的土地管理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统一到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要求上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当前,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用地结构不够合理,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是有效缓解我市用地瓶颈、改变我市土地粗放利用模式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实现“首善之区”目标的关键所在。要做到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我们既要通过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占补平衡、编制全市农用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等手段,坚守耕地红线;也要通过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新增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等手段,节约集约用地。我们将继续解放思想,创新方法构建新机制,确保耕地不减少的同时有效保障经济建设。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多渠道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我市耕地保护压力大,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充分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对确保我市耕地保有量意义重大。我们通过本地开发和易地开发,有力地保障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广州市近年来的经济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一是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是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大举措。经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前段时间的初步摸查,我市可用于补充耕地的园地和山坡地面积约为19万亩,其中,可补充耕地的园地面积为18.2万亩(占总面积的95.8%)。按照《关于做好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办公发〔2008〕106号)的要求,我们将统筹协调,在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计划未来三年重点对低效园地进行开发,预计完成6.8万亩(其中园地6.6万亩,山坡地0.2万亩)的开发任务。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易地开发。包括:加强与省内相关城市协作,继续开展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目前广州已于省内兄弟城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计划共同开发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通过产业转移,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盐田等土地资源,开创开发补充耕地的新路子。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加快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落实耕地保护
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是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我市充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自1992年开始,截至2007年,累计投入近33亿元,其中本地土地开发整理投入近8亿元,共614个项目,总面积29.56万亩,新增耕地3.9万亩;易地开发补充耕地投入24.968亿元,总面积22. 9万亩。
在今后的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做好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推进坡度25度以下宜农坡地的开发整理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动态平衡。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贴办法,通过利益机制增强农民自觉保护耕地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建立健全土地监管的长效机制
去年,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第七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探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土地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取得良好成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
截至2007年12月底,我市第七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率达到99.4%;没收建筑物0.
广州在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第一,把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第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既查事又查人,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第三,研究起草《广州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区、镇(街)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加大对不法投资者打击力度。第四,在国土、规划、城管、公安、法院等多部门间建立联动,保证土地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就能被立即发现、迅速处理,切实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五,拓宽土地违法监控渠道,研究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村级土地督察员、信息员的培训和补贴制度,提高信息网络的信息敏感度和准确性。第六,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确保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有效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必须盘活存量土地,内涵挖潜解决土地供需瓶颈
在用地管理工作中,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先导,转变观念,通过进一步严格用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围绕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构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首先,在用地报批的环节进一步做好用地需求分析和预测,加强用地计划性,加大协调力度,合理安排用地报批项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未按预审要求完善相关内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鼓励用地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积极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率。针对个别原用地标准过大、容积率较低的项目,会同规划部门重新审改用地标准和容积率,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三二一”的产业导向政策,在现行《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分类更加细致、周全的各类用地指引目录,参照世界先进标准建立并完善土地利用效率综合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建设密度、投资强度等标准,促进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择优布局产业,坚决调整浪费土地资源的低效产业和重复建设项目。
再次,在立足优先利用存量土地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地抓好现代产业项目的“落地”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退二进三”工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以高效用地产业替代低效用地产业。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激励政策,充分调动“退二”企业的积极性,重点推进中心城区“退二”企业用地的腾退工作。参照“退二进三”政策,激励原划拨用地单位拿出土地支持产业升级改造。二是加快全市低效利用存量土地的调查工作,并统筹做好此类用地的盘活再利用方案,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拓展空间。三是以有利于加快盘活为根本原则,切实转变闲置土地处置思路,抓紧制定闲置土地现状公开出让办法,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已收回闲置土地、批而未用土地的储备和盘活再利用工作,妥善处理地块上较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四是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制定符合广州实际和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办法,重点完善体现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特点,且有利于此类项目尽快“落地”的公开出让办法。五是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重点产业、重点工程用地绿色通道、优先供应、特事特办机制,严格超期办理责任考核追究,实现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储备、优先安排,新增指标优先下达。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必须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在用地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构建服务改善民生的新机制。
首先,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的要求,优先供应保障型住房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灵活、合理地确定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通过土地调控手段,确保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水平,供地结构与居民收入层次、供地规模与居民的有效住房需求相适应,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
其次,结合实施“中调”战略,抓紧研究、完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按照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充分照顾改造村民合法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编制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规划和方案,进一步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解决好制约老城区再发展的各种问题。
再次,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权行使,推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区别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的新型征地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继续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推进新农村建设,保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最后,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市域生态结构分析和划定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区,规划好生态保护区的空间布局,不仅发挥耕地的生产特性,更要发挥其生态特性,保持“山、水、城、田、海”的生态格局。结合“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继续推进全市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治理地址灾害隐患和水土流失。充分利用关闭采石场,科学整治,综合利用,进行土地复垦,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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