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难,破解“办证难”工作全面启动
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房地产证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现场咨询会
一方面,一些市民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还不甚清晰,不知道自己的问题能否纳入此次解决范围。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解释,年初颁布的《广州市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08〕7号)基本涵盖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补偿房等各类历史遗留的小业主“办证难”问题:一是房改购房人合法购买的公有住房,其公有住房购房协议已依法在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办理了房改备案手续并已缴清购房款的;二是商品房预购人合法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其商品房预售合同已依法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并已缴清了商品房购房款的;三是1995年1月1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实施前购买的房屋,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合同备案,购房人已缴清房款的;四是被拆迁人合法取得的拆迁补偿回迁房,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已依法在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的;五是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因生产、居住需要在单位原自有用地上修建的生产、办公、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符合相应条件的。
另一方面,市民急切地想知道历史遗留问题何时能解决,何时能办理房产证。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市民,广州市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办公室收集市民的调查表后,要做大量的办证资料收集、核对等工作,具体解决“办证难”工作将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分类清理统计──提交办证办公室确定解决方案──登记造册、排期办证的程序进行办理。第一步是调查和预处理阶段,从
办证办工作人员表示,类似今天的咨询会还将举办多场,以指引市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今天咨询会上市民反映的问题及提交的调查表,办证办将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清理分类,按上述五个步骤进行处理,待各职能单位完善手续后通知市民办证。没有前来或前来而没有领到调查表的市民,可以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了解详细政策、填报《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证调查表》,或于5月13日9:00-11:00登陆该网站参加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房地产证问题的在线交流。
案例一:
购买了**阁商品房的业主
现场工作人员予以详细解答:根据《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 文的精神,97年4月1日前报建的房屋不需要办理规划验收,商品房预购人合法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已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已缴清商品房购房款的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证。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阁业主备齐房地产登记所需的资料(包括商品房预购人身份证明文件、依法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缴清商品房购房款的证明和房地产测绘图)可以单方向办证办窗口申请办理房地产证,房管局将初始登记与转移登记合并办理,为小业主核发房地产证。
案例二:
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解答:根据《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1995年1月1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实施前购买的房屋,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购房人已缴清房款的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证。
案例三:
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根据《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

咨询会现场


专业房产律师 ---- 杨永斌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