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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货币补贴是如何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9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各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的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视同住房公积金,必须纳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开设的“住房货币补贴专户”,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住房货币分配资金专户的开设、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的申请使用,须经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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