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广州房产律师网 > 聚焦广州 > 房改住建

如单位有经济能力,可否对职工以前的工龄给予一次性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9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如单位有经济能力,可否对职工以前的工龄给予一次性发放住房货币补贴?m4S广州房产律师网

如单位有经济能力,可以对职工以前的工龄给予一次性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对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职工对其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的工作年限按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时的职务给予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余下的工作年限的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继续按月发放,但发放年限合计不得超过本单位制定的住房货币分配年限。

m4S广州房产律师网

文章搜索
本站服务项目
推荐房产律师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委托、法律咨询电话:133 1883 5148
版权所有 【广州房产律师网】Copyright (C)2003-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