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房屋改用途(含恢复用途)、撤消违章、
共有评论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9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办理依据:
《批转市国土房管局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见 ( 试行 )> 的通知》,穗府 [2005]36 号, 2005 年 8 月 19 日
收件资料:
办理部门: 估价所
办理时限: 4 个工作日
(另:评估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和企业改制需会审的 30 个工作日,抵押除外)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批转市国土房管局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见 ( 试行 )> 的通知》,穗府 [2005]36 号, 2005 年 8 月 19 日
收件资料:
序 | 资料名称 | 份 | 是否 | 条件 | 备注 |
1 | 评估介绍信 | 1 | 原件 | 产权转移 | 由交易中心开出 |
1 | 原件 | 各区发证办办理登记的 | 由各区发证办开出 | ||
1 | 原件 | 撤消违章的 | 由交易中心开出 | ||
2 | 评估委托书 | 1 | 原件 | 抵押的 | 申请人签名、产权单位盖公章 |
拍卖预估的 | 拍卖行开出 | ||||
3 | 房地产权属资料 | 1 | 复印件 | 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产权情况表等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任何一种,提供原件核对 | |
4 | 改用途(含恢复用途)的批复文件 | 1 | 复印件 | 城市规划部门同意改变用途或产权登记部门确权的 | 提供原件核对 |
5 | 城市规划部门处罚决定书 | 1 | 复印件 | 撤消违章的,城市规划部门处罚后同意保留使用的 | 提供原件核对 |
6 | 企业改制文件 | 1 | 复印件 | (产权转移的)企业内部职工认股 | 提供原件核对 |
7 | 拍卖公告 | 1 | 复印件 | 拍卖预估的 | 提供原件核对 |
办理部门: 估价所
办理时限: 4 个工作日
(另:评估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和企业改制需会审的 30 个工作日,抵押除外)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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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 ---- 杨永斌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