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商品房如何办理合同登记
第一阶段:建立楼盘档案(开发企业办理楼盘登记备案)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到市交易登记所办理楼盘登记备案。
第二阶段:合同登记备案(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登记)
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应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
如属抵押(按揭)购房,购房者与按揭银行签订《抵押(按揭)合同》,并在办理预售登记同时办理抵押(按揭)登记。
一、办理建立楼盘档案登记,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 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法人资格证明
(3) 开发企业和按揭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6)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书
(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8) 楼盘单元明细表
(9) 开发企业与按揭银行签定的按揭协议书
二、购房者办理合同登记提供以下资料
(一) 属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房的
(1)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2) 购房者身份证明
(3) 首期房款的银行送款单
(二) 属抵押(按揭)购房的
(1)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2) 购房者身份证明
(3) 首期房款的银行送款单
(4) 抵押(按揭)合同
(5) 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购房者为单位)
(6)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三、流程图: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
申请人凭缴税发票到发件窗口领取已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属抵押(按揭)购房,同时领取《抵押登记证明书》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但需到财政局缴契税)
费用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契税 | 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交易价×1.5%,其余:交易价×3%,商品房预售是预征一半(法院判决预售登记时不减半征收,一次收齐) | 财农[1999] 804号文 |
五、办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5个工作日。(涉及抵押登记增加15个工作日)
领证须知:
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税费收据(原件)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

专业房产律师 ---- 杨永斌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