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夜巡小区不慎掉入通风竖井 家属索赔37万
共有评论条 来源: 作者:郑红艳 发布时间:2008-03-29 浏览: 我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停车收费管理员小健(化名)夜晚在小区内巡视时,掉入三层楼深的通风竖井,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小健的父母将北京龙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时代中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7万余元。
原告宁先生夫妇诉称,2007年12月21日,二人之子小健到北京时代中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做收费管理员,负责北京龙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朝阳区百环家园小区内的停车收费工作。2008年1月17日22时30分左右,小健在小区内巡视,当行至五号楼南侧地下车库人行出口时,由于该出口处无电灯,通风竖井的铁门没有上锁且没有任何警示标识,致使小健在没有灯光下推门掉进通风竖井,从一楼坠入三层地下室致伤,当晚被送进垂杨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认为,龙城兴业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理应在人行出入口安装电灯,通风竖井的铁门必须上锁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因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健坠井而死,应承担赔偿责任;时代中天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人上岗前对工人未进行岗前培训,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不明确,对工人疏忽管理,也是造成小健死亡的原因,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向法院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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